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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那点事儿律师来答疑

发表于2018-05-16
标签:夫妻离婚 个人房产 安置房 社区 房产 

昨天上午,本报律师团走进了丰台区右安门街道翠林一里社区,就社区居民关心的“房产确权与分割”问题开展了义务讲座,并接受了社区居民的现场法律咨询。

本次走进社区的律所是京华律师团成员之一的民博律师事务所,主讲律师条理清晰地向居民介绍了如何用好自己的权益,并通过经典案例提醒居民维护自身权益。

现场,除了20多位翠林一里社区的居民,还有从丰台区其他社区赶来听讲座的居民,更有一位老大妈,再次跟随着律师团的脚步,来到了讲座的现场。她说,自己已经成为了京华律师团的忠实粉丝,最近几场是一场没落下,律师团到哪个社区讲座,她就跟到哪个小区听课,“每次讲的主题都不一样,听起来也特别长知识。”讲座现场气氛特别活跃,主讲律师与听课的居民展开了积极的互动。一个多小时的讲座后,不少居民纷纷对主讲律师竖起了大拇指。

讲座之后,律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今后,本报律师团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到社区,结合居民的需求向大家讲解法律问题。

案例答疑

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仍属个人

赵女士问:我结婚前有一处个人房产,结婚后拆迁,现在我们夫妻离婚,安置房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博律师事务所杨轶律师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您个人财产,若安置房与拆迁房有补偿差价,就差价部分,应当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复婚不影响离异时房产归属

刘先生问:我和我爱人曾经于2010年离婚,当时我分得房产一套。今年我们复婚,请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民博律师事务所胡占全律师答: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您在离婚时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复婚,但是依据法律是建立新的婚姻关系,您的房产仍然是您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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