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河县土地储备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2-1-1 宗地面积: 8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太行路西侧、高速连接线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2.5
建筑密度(%): ≤23% 绿化率: ≥33%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48万元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通路、通水、通电
起始价: 51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4月1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27日16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和须知内容。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29日至2012年04月17日到清河县土地储备交易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登记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29日至2012年04月24日到清河县土地储备交易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24日16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将在2012年04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河县服务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2-1-1号地块:2012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12年04月27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登记节假日不休息。本次公告后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42号
联系电话:13363199259 13833918286
清河县土地储备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经清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河县土地储备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2-1-1 宗地面积: 8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太行路西侧、高速连接线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2.5
建筑密度(%): ≤23% 绿化率: ≥33%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48万元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通路、通水、通电
起始价: 51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4月1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27日16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和须知内容。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29日至2012年04月17日到清河县土地储备交易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登记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29日至2012年04月24日到清河县土地储备交易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24日16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将在2012年04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河县服务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2-1-1号地块:2012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12年04月27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登记节假日不休息。本次公告后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42号
联系电话:13363199259 13833918286
清河县土地储备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