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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业主如何维权

发表于2012-03-09
包工头走“私单”业主吃哑巴亏
提醒:签合同时一定要将各类项目研究清楚,防止吃哑巴亏。
找“游击队”施工质量难以保障
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少业主喜欢找“游击队”来做活儿。由于“家装游击队”没有固定地址,没有注册名称,没有固定联系方式,一旦发生问题,投诉到有关部门也无法得到受理。
提醒:尽量不用“家装游击队”,不要因为贪小而吃大亏。
经销商只卖货出问题“踢皮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这条规定明确指出,家居卖场作为销售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提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装修偷工减料墙面起皮开裂
现在有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的过程中为了使墙面看起来比较平整,不是在墙上涂一层腻子,而是在水泥墙面压光后刷一层石膏粉,一些业主为了省钱,装修公司为了省事,没有铲掉石膏粉,就直接在上面上腻子,石膏粉强度太低,容易造成空鼓、起皮、脱落现象。
提醒:在给墙刷乳胶漆时,千万不能图省事,应该先对墙面进行充分考察,避免为省小钱而以后出现纠纷责任难以界定。
保修期缩了水装饰公司推责任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但在现实中,一些装修公司在合同中将保修范围写得简单,从而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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