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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曾还贷的房子出售了 新买房子我还有份吗

发表于2015-07-09
标签:公证 父母 房子 房产公证 房子出售 

 原来我家有两套房产,一套是我父母两个人的名字,另一套是我和父母三个的名字,这套房子由我独自贷款并还款,我和我父母曾写过一份协议书,我占有这套房产60%的权利。现在这两套房子都卖掉了,我父母贴了四十几万又买了一套,新买这套房子上面就写了我父母两个人的名字。

我们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都是离异再婚家庭,父亲有我和两个妹妹,继母有个儿子,我爷爷目前还健在。我想咨询下,这套房产的房款中包含了我以前贷款买的那部分,由于房产证上面只有我父母的名字,那么我在这套房子里还有份额么?现在父母想把这套房子单独留给我,我们是应该去作遗产公证呢?还是房产公证?祝先生

【解答】

祝先生,您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的规定,不动产产权以房产登记为准,并不必然和出资额有关。所以,基于目前情况,这套房子您没有产权。

关于公证,没有什么“房产公证”,光看这个名词不知道公证的是什么内容,但可以去做“遗产公证”,在内容里明确您实际上也出了部分欠款,虽然公证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前提,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确实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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